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 2006-3-26 03:37 | 作者: Allan | 来源: 《深圳赛佛莱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版

1.目标
为了保障深圳国税局内部对互联网使用的安全性,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互联网所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深圳国税局

3.相关定义

本公司的互联网管理指的是:通过IT技术结合公司对互联网访问的管理来控制公司员工进行合法的、安全的、可靠的互联网访问、使用,保证其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

4.互联网使用管理条例

1.        对于客户端的IE浏览器,统一安装IE6.0+SP1以上版本( 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并要求及时依据MICROSOFT的公告进行及时升级和打补丁。

2.        对于有需要进行互联网访问的员工必须要有相应的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账户,且用户账号唯一,不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员工将禁止进行互联网的访问。

3.         对于需要申请互联网访问权限的员工必须要先进行权限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对其开放互联网访问权限。

4.        员工在上网的时候,不要随便轻意点击一些无名小站的不明链接。尽量不要从BBS或者公共新闻组这些地方下载软件,要下载共享软件的话,到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专业网站进行下载,有效保证下载软件的安全。

5.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        设置国税局内所有的互联网使用都必须统一地经过公司的代理服务网关主机出去。依据公司政策来设定许可与禁止的互联网访问的内容。

7.        公司内建立一台代理 网关主机,设置公司 内所有互联网登录动作需经由该网关主机记录于日志档案(log file),以利将来追查问题来源。

8.        在有人员离职时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的管理人员禁用离职人员的网络户口,一个月后进行删除,包括“互联网访问”权限。

9.        对用户要进行一系列互联网访问规范的培训(培训形式不加以限制)。

10.        规定禁止内部员工利用互联网传输、泄露公司的非公开数据、信息、资料。否则一经查出将按公司规定给予处分或开除,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7-6-06 1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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